索 引 号:
005692149/2024-00253
有 效 性:
有效
发文机关:
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文字号:
济管卫〔2024〕176号
标  题:
​关于印发济源示范区新生儿出生“一件事”联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4-11-11
发布日期:
2024-11-11
​关于印发济源示范区新生儿出生“一件事”联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医疗机构、各派出所、医保中心、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现将《济源示范区新生儿出生“一件事”联办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公安局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医疗保障局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疾病预防控制局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济源市分公司

2024年11月7日

济源示范区新生儿出生“一件事”联办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河南省新生儿出生“一件事”联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卫信息〔2024〕11号)要求,按照省、市安排部署,在总结前期新生儿出生“一件事”联办工作试运行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完善系统功能,提升群众办事体验,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加强总体设计,推动模式创新,注重改革引领和数据赋能双轮驱动”的“高效办成一件事”总要求,将《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办理、《预防接种证》办理、对新出生婴儿办理出生登记、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登记(新生儿)、生育医疗费支付(含产前检查费)、生育津贴支付、社会保障卡申领、科学育儿指导服务等8个事项系统集成新生儿出生“一件事”,推行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端)受理、一网办理、限时办结,实现办事流程最优化、办事材料最简化、办事成本最小化,不断优化群众办事体验。

二、基本原则

(一)强化市级统筹。新生儿出生“一件事”由卫生健康委牵头负责,公安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医保局、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邮政公司作为联办部门,协同做好联办事项梳理、业务流程优化、数据共享等工作。

(二)坚持创新驱动。创新联办模式,重塑联办流程,强化数据赋能,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实现“四减一优”,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让服务更贴心,让群众办事更便捷。

(三)坚持标准统一。按照省级安排部署,统一新生儿出生“一件事”联办事项办理标准和业务流程,做到标准统一,数据同源管理,服务同质高效。

(四)注重数据安全。坚持安全与服务并重,信息系统建设与安全管理同步实施,加强数据安全防护,确保群众相关信息安全可控。

三、服务对象

(一)河南省内助产机构内出生,符合河南省内落户政策,父母同一民族,婚内出生,父母一方为河南户籍、新生儿随省内一方入户且为家庭户口,12个月以内出生的新生儿。

(二)新生儿父母。

四、主要工作任务

(一)明确联办事项

依据新生儿父亲或母亲申请,提供以下联办事项服务:

1.《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办理(首签);

2.《预防接种证》办理;

3.对新出生婴儿办理出生登记;

4.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登记(新生儿);

5.生育医疗费支付(含产前检查费);

6.生育津贴支付;

7.社会保障卡申领;

8.科学育儿指导服务。

(二)统一办理流程

产妇分娩后24小时内,助产机构将产妇分娩信息录入或上传至“河南省妇幼健康管理平台-孕产妇保健管理子系统”。

1.联办申请发起

联办申请和提交材料。新生儿父亲或母亲实名登录河南政务服务网或“豫事办”,进入“新生儿出生”模块,经新生儿父母授权调取其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结婚证等电子证照和结构化数据后,填写《河南省新生儿出生“一件事”联办申请表》(见附件1),发起联办申请。不能调取的申请材料(结婚证和父母双方身份证正反面)由申请人拍照上传。新生儿父亲或母亲核对《河南省新生儿出生“一件事”联办申请表》和《出生医学证明首签表》信息,确认无误后进行电子签名并提交。

申请事项信息推送。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统一受理系统(以下简称省统一受理系统)按照事项办理时序,将相关信息及时分类推送至各联办部门业务系统审核办理,并将《河南省新生儿出生“一件事”联办申请表》(PDF版)及相关证明材料挂载到省统一受理系统文件服务器供各业务系统下载留档。

2.《出生医学证明》签发(首签)

河南省妇幼健康管理平台线上接收申请信息后,工作人员及时查收《河南省新生儿出生“一件事”联办申请表》,核对父母双方身份证、结婚证等相关信息后,签发打印纸质版《出生医学证明》,留存《出生医学证明》存根联,下载打印首次签发登记表、身份证、结婚证等相关材料归档;签发出生医学证明电子证照。

3.《预防接种证》办理

新生儿出生后,助产机构及时为其接种首剂乙肝疫苗和卡介苗,将新生儿基本信息和接种信息录入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如新生儿不宜接种首剂乙肝疫苗或卡介苗,助产机构也应将新生儿基本信息录入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助产机构或预防接种门诊及时为新生儿办理《预防接种证》。

4.对新生儿办理出生登记

新生儿拟入户地公安派出所及时查收《河南省新生儿出生“一件事”联办申请表》《出生医学证明》电子证照(或结构化数据)等申请材料,材料审核无误的,办理新生儿出生登记,下载留存相关电子材料。申请人根据个人需求携带居民户口簿和《出生医学证明》至户籍地派出所打印新生儿户口页。

5.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登记(新生儿)

医疗保障部门接收《河南省新生儿出生“一件事”联办申请表》和新生儿户口登记信息后,进行新生儿信息验证,办理参保登记,下载留存相关电子材料,并将参保登记信息推送给同级税务部门。

6.生育医疗费支付(含产前检查费)

新生儿母亲出院办理住院费用结算时在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算生育医疗费(含产前检查费)。

7.生育津贴支付

新生儿母亲报销生育医疗费用后,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获取女职工就诊结算信息,同步视为自动申请“生育津贴支付”,推行“免申即享”。

8.社会保障卡申领

省社会保障卡服务中心接收《河南省新生儿出生“一件事”联办申请表》和新生儿户口登记信息,进行新生儿信息验证,制作社会保障卡并生成电子社会保障卡,下载留存相关电子材料,制卡完成后邮寄送达。

9.科学育儿指导服务

在申报页面告知单上,展示河南省科学育儿指导服务公众号二维码,新生儿父母关注公众号后,推出孕期科普、育儿指导等服务内容,供申请人随时查阅观看。

10.证件领取

新生儿出生“一件事”联办相关事项办理完成后,申请人可选择自行领取或由邮政公司邮寄送达证件(证到支付寄递费用)。《出生医学证明》选择自行领取的,由申请人(或委托人带本人身份证)到其所在助产机构领取。

11.办理信息通过省统一受理系统一体反馈

各联办部门在事项办理过程中即时向省统一受理系统反馈办理过程、办理结果信息(包括:受理或不予受理、审核通过或不通过、证件办理状态等),由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统一向申请人或各级相关联办部门提供查询和提醒功能,实现一体反馈。群众可通过政务服务网和“豫事办”查询。

(三)提升技术支撑能力建设

依托河南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打造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总枢纽,强化公共应用支撑体系建设,有效提升统一事项管理、统一身份认证、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证照、电子材料、用户空间管理等支撑能力。各有关部门通过对新生儿出生“一件事”联办涉及的业务办理系统改造、整合,实现与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统一受理系统实质性对接,确保系统互联互通、业务高效协同。

创新开展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应用,完善新生儿出生“一件事”联办智能预填、智能预审等服务功能,优化智能问答、智能搜索、智能导办等服务,更好引导企业和群众高效便利办事。加强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网上统一受理端建设(即省统一受理系统),实行一体多端同步建设,做到政务服务网、“豫事办”、自助终端、各级政务服务大厅事项同源、服务同质,实现办事申请“一次提交”、办理结果“多端获取”。

五、明确部门职责

(一)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牵头新生儿出生“一件事”联办整体推进,制定实施方案;组织优化业务办理流程,编制工作规程、办事指南、综合受理窗口工作人员业务手册;协调相关业务系统与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统一受理系统对接和数据共享;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建设和运维科学育儿指导服务公众号,向新生儿父母推送相关服务链接;将相关办理信息回传至省统一受理系统;会同相关联办部门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和宣传推广。

(二)疾病预防控制部门。负责优化新生儿《预防接种证》办理服务流程,推进相关信息系统与省统一受理系统对接,为新生儿办理《预防接种证》,并按要求共享流转相关数据。

(三)公安部门。负责优化新生儿户口登记服务流程,推进相关信息系统与省统一受理系统对接并按要求共享流转相关数据;及时办理新生儿户口登记,打印居民户口簿,将相关办理信息回传至省统一受理系统。组织开展本系统新生儿出生户口登记业务培训。

(四)医保部门。办理新生儿医保参保登记,办理新生儿母亲生育医疗费用报销、生育津贴支付事项,将相关办理信息回传至省统一受理系统。组织开展本系统新生儿出生相关业务培训。

(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优化服务流程,办理新生儿社会保障卡,通知申请人自取或邮寄送达,将相关办理信息回传至省统一受理系统。组织开展本系统新生儿出生相关业务培训。

(六)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部门。负责省统一受理系统与联办部门业务系统对接,督促协调相关部门依法依规有序共享政务数据,为新生儿出生“一件事”联办提供技术支撑和数据共享服务。配合各级联办部门培训窗口工作人员,宣传推广新生儿出生“一件事”联办事项,协助群众线上办理。会同联办部门做好未纳入省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的相关事项录入并实行动态调整。

(七)邮政部门。负责配合各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机构做好新生儿出生“一件事”相关证件寄递服务,推动寄递业务系统对接省统一受理系统,及时推送寄递信息,供申请人查询。核验收件人身份信息,确保寄递证件安全无误送达。

六、相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示范区管委会统一领导下,成立济源市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工作专班(见附件3),统筹协调新生儿出生“一件事”联办工作,推进新生儿出生“一件事”落地实施。

(二)积极协同配合。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以改革思维重塑业务流程,及时将相关业务系统接入省统一受理系统,推动数据高效实时共享,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切实提升服务效能。

(三)电子材料归档。新生儿出生“一件事”联办主要采用线上办理模式,省统一受理系统产生的《河南省新生儿出生“一件事”联办申请表》、各业务系统产生的电子证照和结构化数据及群众上传的证件照片作为各部门业务办理的依据,与纸质材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相关单位要依据电子档案管理要求留存归档。

(四)做好宣传引导。要通过宣传页、宣传橱窗小视频等媒体,做好新生儿出生“一件事”联办宣传工作,跟踪评估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工作推进情况。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和助产机构要把新生儿出生“一件事”联办作为惠民事项,积极引导和协助群众进行“网上办”“掌上办”,不断提高群众知晓度、便捷度和满意度。

附件:1.河南省新生儿出生“一件事”联办申请表

      2.河南省新生儿出生“一件事”联办工作规程

      3.济源市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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