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文件的背景、目的
(一)制定文件的背景
今年以来,手足口病、流行性感冒、百日咳等传染病疫情较去年同期出现不同程度升高,学校结核病疫情常年居高不下。为确保我区学校和托幼机构(包括示范区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和托幼机构等,以下均简称学校)常见传染病防控各项措施能够有效落实,预防和控制学校传染病发生、流行,做到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保障师生身心健康,维护正常教学秩序,示范区卫生健康委(疾控局)和教育体育局结合我区实际,联合制定了《工作规范》。
(二)制定文件的目的
根为确保我区学校常见传染病防控各项措施有效落实,预防和控制学校传染病发生、流行,保障师生身心健康,按照属地管理、联防联控的工作原则,在示范区管委会领导下,卫生健康、疾控、教体等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监督、指导辖区内学校和医疗卫生机构认真落实传染病防控各项措施,特制订本规范。
二、文件起草过程
为确保文件相关规定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在文件起草的过程中,收集整理自2021以来学校卫生相关文件,并征求示范区教育体育局意见,经过反复修改完善后,形成《工作规范》。
三、文件主要内容
(一)规定了教体部门和卫生健康部门的职责,同时详细划分了学校和托幼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的分工。
(二)制定了常见传染病防控制度与落实举措,包括传染病疫情报告、中小学晨、午检、因病缺课登记、追踪、传染病隔离、停课、复课证明查验、健康管理、预防接种证查验、健康教育、通风消毒、爱国卫生运动等多项制度。
(三)为保障措施,包括卫生室(保健室)设置标准、卫生保健人员设立要求、防控物资要求等。学分登记的计算时间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四)为附件内容:
1.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2.法定传染病种类及报告时限
3.学校和托幼机构重点传染病聚集性疫情、暴发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标准
4.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理预案
5.学校和托幼机构晨、午检制度及记录表
6.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及记录表
7.学校健康管理制度
8.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程序
9.学校健康教育制度
10.通风、消毒制度及记录表
11.学校和托幼机构环境和物品预防性消毒方法
12.学校、幼托机构常见传染病隔离期
13.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医疗机构防疫指导员与学校联系人信息一览表
四、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工作规范(试行)》、《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中小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管理规范》、《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规范》、《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2017版)》、《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河南省卫生健康委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2021年版)的通知》、《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学校常见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有关规定。
以上文件起草说明,请予以审查。
解读单位:卫生健康委疾控科 咨询电话:6633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