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编制说明
对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和省卫生健康委制定公布的卫生健康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结合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要求,济源示范区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围绕11项一级公开事项进行编制,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备案、公共服务类,其中二级公开事项共161项。行政权力类134项,其中行政许可 12 项、行政处罚81 项、行政强制6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给付9项、行政检查6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奖励14项、行政裁决1项、行政备案3项;公共服务类26项。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