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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11-25


  一、政策背景

  全面两孩政策实施以来,家庭照护婴幼儿压力增加,群众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需求日益旺盛,“没人带孩子”成为制约家庭再生育的重要因素。2019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加快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托育服务机构。2019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2020年4月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20〕8号)。根据两个《意见》的要求,结合济源实际,示范区卫健委起草了《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总体目标

  到2022年建成1家公立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到2025年,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政策规范体系、标准规范体系基本健全,规范化、多层次、多样化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婴幼儿照护服务水平明显提升,群众的照护服务需求得到进一步的满足。

  三、重点任务

  1、支持和指导家庭开展婴幼儿照护。

  一是加强科学育儿指导。二是落实产假政策。三是加强婴幼儿健康管理。四是提供照护方便。

  2、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

  一是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为2-3岁幼儿提供照护服务。二是鼓励支持用人单位以单独或联合相关单位的形式举办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三是各类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可根据家庭的实际需求和消费水平,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样化的婴幼儿照护服务。

  3、科学规划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

  一是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新建居住区要同步规划、建设与常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及配套安全设施,并与住宅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二是鼓励通过市场化方式,采取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在就业人群密集的产业聚集区域和用人单位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

  4、规范管理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

  一是落实建设标准。二是实行登记备案。三是严格人员准入。四是夯实安全责任。五是加强卫生保健。


2021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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