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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冬春季和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解读(二)


发布时间:2021-02-07


  近日,济源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冬春季和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指出要严格按照防控标准要求,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并针对商超、景区、学校、医院等重点场所的疫情防控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公共场所如何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酒店宾馆、餐饮服务、旅游会展、文体娱乐等公共场所,要按照各行业防控标准要求,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指定分管负责人,并明确专人负责落实测温、亮码、戴口罩、日常清洁、通风消毒、保持社交距离、减少人员集聚等防疫规定。

  景区和娱乐场所要采取限流、预约、错峰等措施,控制接待规模。

  暂停宗教场所聚集性活动,加强对地下宗教活动的治理。

  不举行节日祈福、庙会、灯会、集会等大型聚集性活动。

  学校如何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学校要压紧压实主体责任,进一步抓实校园相对封闭管理,落实校园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做好晨午检和因病缺课缺勤病因追查登记等工作;要加大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力度,引导师生养成良好个人卫生习惯,减少前往人群聚集和通风不良的场所。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和教育教学进度,学校要优化调整学校寒假放假时间,分批次有序放假离校,确保离校学生底数清、返家行程可追踪、家校协同有反馈,教育引导师生在途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同时做好节假日留校师生的管理服务,指导其做好自我防护,切实降低校园传播风险,保护师生健康。

  医疗机构如何加强疫情防控工作

  医疗机构要切实加强院感防控,严防医院内疫情发生和传播,同时加强就医流程管理,严格执行所有进入医院人员测温、亮码、戴口罩等管理要求。

  定点医院和发热门诊要加强规范化管理,发挥发热门诊哨点作用,按照“四早”“四集中”原则,严格落实发热病人闭环管理,确保来院患者经预检分诊后再就诊。

  住院病房管理要严格落实到位,非必须不陪护,并加强陪护人员健康监测和管理,禁止探视,减少医院内人员流动。

  同时,医院应积极推进预约挂号、预约检查、分时段就诊,大力推广互联网诊疗服务,减少医院内人员聚集,并加大院感防控培训和督查力度,加强医务人员及所有医院工作人员的防护管理。

  特殊场所如何规范疫情防控工作

  集中隔离场所要严格按照“三区两通道”标准进行改造和管理,对送餐人员、垃圾清运人员、保安人员和医务人员等工作人员加强个人防护培训和监督检查,规范处理隔离人员生活垃圾,防止交叉感染。

  养老院、福利院、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监所等特殊场所要实行闭环管理,完善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加强日常环境清洁、通风消毒、安全生产和个人卫生防护。严格管理人员出入,定期开展排查筛查,加强特殊场所老年人、儿童、精神障碍患者、流浪乞讨人员、被监管人员等的健康监测和管理。  

  


2021年02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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