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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考点关于做好202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29


各医疗卫生机构:

根据《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卫考办发〔2024〕1号)、《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2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卫人才发〔2024〕81号)及河南省豫人社函〔2024〕234号要求,为确保济源考点202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 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贯彻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自觉践行“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职业精神,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协作精神、敬业精神和医德医风。

2. 身心健康,心理素质良好,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二)参加药学、技术专业士级职称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一)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相应专业中专或大专学历。

(三)参加药学、技术专业师级职称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一)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具备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取得药(技)士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2. 具备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3. 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4.具备相应专业硕士学位。

(四)参加护理专业师级职称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一)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中专学历,从事护士执业活动满5年;

2.具备大专学历,从事护士执业活动满3年。

(五)参加临床、口腔、中医类别中级职称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一)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具备相应专业中专学历,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7年;

2. 具备相应专业大专学历,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6年;

3. 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4年;

4. 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2年;

5. 具备相应专业硕士学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2年;

6.具备相应专业博士学位,并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六)参加公共卫生类别中级职称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一)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相应专业中专学历,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满7年;

2.具备相应专业大专学历,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满6年;

3.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满4年;

4.具备相应专业硕士学位,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满2年;

5.具备相应专业博士学位并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

(七)参加护理专业中级职称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一)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相应专业中专学历,经注册并取得护师职称后,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7年;

2.具备相应专业大专学历,经注册并取得护师职称后,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6年;

3.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经注册并取得护师职称后,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4年;

4.具备相应专业硕士学位,经注册后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2年;

5.具备相应专业博士学位并注册从事护理执业活动。

(八)参加药学、技术专业中级职称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一)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取得药(技)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7年;

2.具备相应专业大专学历,取得药(技)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6年;

3.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药(技)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

4.具备相应专业硕士学位,取得药(技)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

5.具备相应专业博士学位。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考试:

1.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2.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3.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期间内;

4.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管理

(一)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2024年11月26日-12月9日,考生可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网站(www.hnwx.gov.cn21wecan.com)进行网上报名,并打印《202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请表》。

2.现场确认。2024年11月9日-12月10日,由考生所属单位持《202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请表》及毕业证书、资格证、执业证等相关的证件材料到卫生健康委人事科进行现场确认。与上一年度报考信息一致的历史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可自动确认,无需再提交报名材料,自动确认成功的不可再修改报考专业和报考科目。如自动确认未成功,考生仍需持报名材料到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符合提前一年报考或者不受年限限制直接报考的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需填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享受职称优惠政策申请表》(见附件4),并由所在单位、主管单位、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签字、盖章。纸质《申请表》由考点报省卫生健康委人事处审核。

考生可根据本人所具备的条件及所从事的专业选择报考级别和专业。

报考护理专业人员还应提交护士执业证书。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以及392专业的人员,应提交相应专业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执业范围、单位名称须与申报专业、单位一致。

3.资格审核。确认工作结束后,考点审核报名人员有关材料,填写《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审核汇总表》,将材料统一报省卫生健康委人事处审核。

4.网上缴费。通过考区资格审核的考生可于2025年2月7日-2月16日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者视为放弃考试。

5.准考证打印。2025年4月2日-20日,考生可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网站打印准考证。

6.考试方式、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护理学初级(师)专业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其他112个专业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定于2025年4月12、13、19、20日举行;考试科目: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具体考试时间及内容以准考证为准)。

三、现场确认需提交材料及排列顺序

报考级别和科目

提交材料


原件

复印件

士级

1、毕业证书
2、学历认证;打印的学籍档案、学历档案

3、打印的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

4、工作证明


装订顺序:1-2-3-4

1、202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或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一份
2、身份证复印件
3、毕业证书复印件
4、学历认证复印件;打印的学籍档案、学历档案

5、打印的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

6、工作证明
装订顺序:1-2-3-4-5-6

师级

1、执业证书(护理专业,在首次注册页装订)

2、士级资格证(在姓名页装订)
3、毕业证书
4、学历认证;打印的学籍档案、学历档案

5、打印的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

6、工作证明
装订顺序:1-2-3-4-5-6

1、202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一份
2、身份证复印件
3、士级资格证复印件
4、执业证书(护理专业)复印件
5、毕业证书复印件
6、学历认证复印件;打印的学籍档案、学历档案

7、打印的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

8、工作证明复印件

装订顺序:1-2-3-4-5-6-7-8

中级

1、执业证书(护理执业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在首次注册页装订)
2、师级资格证(资格证在姓名页装订;全日制本科直接报护理中级的需提交护师聘书,在聘任时间页装订)

3、毕业证书
4、学位证书
5、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规培基地证明

6、学历认证,打印的学籍档案、学历档案

7、打印的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

8、工作证明

9其他(369人才工程提前一年报考的需提供备案文件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装订顺序:1-2-3-4-5-6-7-8-9

1、202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一份
2、身份证复印件
3、师级资格证或护师聘书复印件
4、执业证书(护理执业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5、毕业证书复印件
6、学位证书(研究生需提供)复印件
7、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规培基地证明复印件

8、学历认证复印件;打印的学籍档案、学历档案

9、打印的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

10、工作证明复印件
装订顺序:1-2-3-4-5-6-7-8-9-10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多执业机构注册的从主要执业机构报考,提供2024年度《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主要执业机构须和参保单位一致。非多执业机构注册的人员原则上须提供《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确未参保的提供2024年工资流水,由单位出具情况说明,加盖单位公章。

2、规培生报考。

▲因规培生执业证无执业范围,所有规培生报考需提供规培基地出具的规培专业证明。

▲规培基地允许报考的,可通过规培基地报考;规培基地不允许报考的,可通过原单位报考,同时需要规培基地出具的正在规培证明。已经与原单位脱离关系的,不得再通过原单位报考。

3.报考人员须是医疗卫生机构在职在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提供《工作证明》,且报考专业和工作岗位一致。

4、如发现单位有异常申报的,例如所报专业、人数超过单位规模的,须提供《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非医疗卫生机构、非在职在岗人员不能报考。严禁跨单位、跨地区报考;严禁非本单位人员挂靠单位报考;全日制学历(包括大专、本科、研究生等)上学期间不得挂靠单位报考,违者一律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考试成绩,取得的证书在晋升上一级职称时不予认可。

5、考生如遇疑难问题可以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网站(www.21wecan.com)查询或咨询济源考点(0391-6633820)或本单位。

五、考务工作安排

1.2024年11月26日-12月9日为网上报名时间。

2.2024年12月9日-12月10日完成现场确认工作。

3.2025年1月5日前完成考生报名资格审核。

4.1月6日至24日,将材料统一报省卫生健康委人事处审核。审核结束后不再允许更改考试专业和科目。

5.2月20日-26日,根据报考人数和考场设置情况完成考场编排工作。

6.考试实施前,考点须根据有关要求,认真做好应急预案。在组织实施本地区考试工作中,要按照考务规则明确的责权,积极做好考试准备工作,并于3月12日前将《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设置一览表》报至省卫生健康人才中心。

7.考前须对主考、监考、系统管理员和巡考人员进行培训,使其了解有关考务管理规定的要求,掌握考试工作程序。

8.按省卫生健康委通知时间,于考前采用专人押运的方式下发考试专用物品,根据《考试专用物品交接单》的内容和要求进行检查,如果发现外包装破损或其他异常情况,应立即封存并向省卫生健康委汇报。考试专用物品交接完成后,须立即存放至保密室。要认真落实安全保密措施,保证2名以上值班人员24小时值守,确保考试专用物品的安全。

9.考试实施前,须通过考务管理系统下载打印《考生签到表》《试卷答题卡回收确认单》《试室列表》《座位安排表》等考务材料,并在考试实施前将《试室列表》《座位安排表》张贴在考场、试室的醒目位置。

10.考试实施期间,参与考试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国家保密法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考务管理规定履行主考、监考、巡考等工作职责,维护考场秩序,切实加强对考生手机等通讯工具的管理。各考点须加强试卷在考务办公室领取后至试室途中的安全监管,加强监考人员培训,杜绝发生漏收试卷和答题卡的情况。考点须按照下发的人机对话考试工作流程,督促机考考场做好系统的安装、测试,监督试卷信息光盘的导入。

11.考试专用物品的回收与系统卸载及违纪处理,按省卫生健康考试中心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六、有关政策

1.凡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全科医学、全科医学(中医类)和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63号)有关规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

2.在豫疫情防指〔2020〕14号文件下发前取得现有职称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在符合相应报名条件的基础上,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提前一年申报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对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直接申报参加考试。上述享受提前申报的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政策优惠。

3.2025年度报考人员,其学历或学位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至2024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在计算任职年限时,从事医疗或护理等执业活动的,从执业注册时间算起;取得护师、药师或技师等职称,从取得相应资格时间算起。

4.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专业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通过部分科目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确保证件号码一致。

5.按照《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国办发〔2018〕81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公安部等25部门关于印发〈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享有相关待遇的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3号)要求,做好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持有中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员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工作。

6.根据豫卫医〔2021〕22号文件规定,城市三级医院医师(含临床医学、中医、中西医结合、口腔类别)聘任中级职称前必须到县医院累计服务不少于1年,城市二级医院和县级医院医师(含临床医学、中医、中西医结合、口腔类别)在聘任中级职称前必须到乡镇卫生院累计服务不少于1年。

7.根据河南省卫生健康委等四部门《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规定,2020年及以后毕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未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不能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七、济源考点咨询电话:0391-6633820

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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