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很多人都有过这样的经历,每去一家医院就要抽血、做检查,化验单、检查单越攒越多,又费时间,又费精力,还多花钱。为减轻群众就医负担,示范区卫健委全面推进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成效显著。那么就让我们来认识一下什么是“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以及跟我们有什么切身关系。
一、什么是检验检查结果互认?
医疗机构之间属于互认项目的30日以内的检验检查结果(包括报告和影像资料)互相认可。
简单地说,在特定范围与时限内,A医院的检验检查结果B医院也可以使用。
二、检验检查结果互认的范围与方式有哪些?
(一)线下互认。由医共体牵头单位影像诊断中心、心电诊断中心出具的影像、心电检查结果,示范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之间互认共享;示范区同级医疗机构之间,属互认项目的检查检验结果,应互相认可;各医供体成员单位间和有对口支援关系的医疗机构间,属互认项目的检查检验结果,应互相认可;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对上级医疗机构出具的检查检验结果,属互认项目的,应予认可全。
简单地说,示范区内所有医疗机构间凭纸质结果可共享。
(二)线上互认。省卫健委开发了全省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平台。接入省级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平台的医疗机构,对平台上提供的检验检查结果应互认共享。目前,济源市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肿瘤医院已完成了河南省检查检验结果共享互认平台的对接工作,后续我们将逐步扩大接入范围,并予以公示。
简单地说,患者在接入省平台的A医院做了共享目录范围内的检验,到接入省平台的B医院就诊,医生可直接线上调取检验结果。
三、结果互认的好处?
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资源利用率,减轻人民群众就医负担
简单地说,患者少花钱、医院提效率。
四、检验结果互认的项目有哪些?
检验结果指来自人体的材料进行生物学、微生物学、免疫学、化学、血液免疫学、血液学、生物物理学、细胞学等检验,所得到的数据信息。检查结果,是指通过超声、X线、核磁共振成像、电生理、核医学等手段对人体进行检查,所得到的图像或数据信息资料;检查检验结果不包括医师出具的诊断结论。
简单地说,影像科、检验科的部分结果。
五、哪些情况下需要重新检查?
(一)因病情变化,已有的检查检验结果难以反映病人当前实际病情或难以满足临床诊疗需求的;
(二)因时效问题,已有的检查检验结果难以提供参考价值的;
(三)检查检验结果与疾病发展关联程度高、变化幅度大的项目;
(四)检查检验结果与病情明显不符的;
(五)患者或其亲属要求做进一步检查检验的;
(六)重新复查检查检验项目对治疗措施选择意义重大的(如手术等重大医疗措施前);
(七)因疾病转归需连续对比观察的;
(八)急诊、急救等抢救生命的紧急状态下的;
(九)司法、伤残及病退等鉴定所需的;
(十)其他符合诊疗需要的不可预测情形。
简单地说,医生需要评估分析后判断,是否认可外院的检验检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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