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行政处罚听证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11
根据当事人的听证请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等有关规定,本机关决定公开举行行政处罚听证。现将有关事由公告如下:
申请人:济源药王大医明堂中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中医综合诊所(冯师海)
听证案由:济源药王大医明堂中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中医综合诊所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案
听证时间:2023年9月15日8时30分
听证地点:济源示范区卫健委二楼7206房间
特此公告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9月11日
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0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