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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济源示范区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11-05


济管卫办〔202254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印发《2022济源示范区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济源市卫生计生监督局:

根据《关于开展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豫卫监中心函〔2022〕11号)要求,今年,我市被列为省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分类监督综合评价试点单位。为更好组织开展济源示范区综合评价工作,济源示范区卫生健康委制定了《2022年济源示范区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济源示范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0月27日

2022年济源示范区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优化监管模式,提高执法效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工作安排,结合济源示范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及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济源示范区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取得实效,济源示范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决定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负责工作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法制监督与职业健康科,具体负责协调联络、督导检查、信息报告等工作。

二、试点工作和工作内容

(一)工作范围。根据我省工作安排,全面扩大评价工作,济源示范区消毒产品生产企业8家全部纳入评价范围。

(二)工作内容。主要包括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分类监督、综合评价、结果运用、信息报送等。

1.分类监督。按照消毒产品风险等级及生产条件进行分类监督。根据生产企业产品类别分为三类:第一类为消毒剂和抗(抑)菌剂生产企业,第二类为消毒器械生产企业,第三类为卫生用品(抗抑菌剂除外)生产企业。按照消毒产品风险等级将相应的生产企业分为三类:第一类为较高风险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第二类为中度风险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第三类为较低风险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同一家企业生产不同风险类别的消毒产品时,纳入较高风险类别)。

2.综合评价。监督检查内容包括综合管理、生产过程管理、产品卫生质量管理、产品抽检4项。在本年度完成对消毒产品生产企业4项内容的监督检查后进行综合评价(评价表见附件2),采用标化分作为企业综合评价的最终得分。评价结果分为优秀单位、合格单位、重点监督单位。优秀单位标化分大于85分、关键项合格且本年度未受到行政处罚;合格单位标化分60~85分且关键项合格;重点监督单位标化分小于60分或关键项不合格。

3.结果应用。济源市卫生计生监督局要探索建立综合评价结果与日常监管结合的工作模式,通过与生产企业卫生许可延续、信用体系建设等挂钩以及公示综合评价结果、通报关键项不合格生产企业等手段加强动态监管。

三、时间安排

(一)2022年10月上旬,下发工作方案,安排部署工作。

(二)2022年10月下旬,济源市卫生计生监督局要按照方案要求,落实工作任务,并报送试点单位名单至邮箱jywsjjdk@163.com。

(三)2022年10月-12月,济源市卫生计生监督局要按照方案要求,精心组织实施,推进工作顺利开展,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同时要将现场检查情况评价结果通过河南省卫生健康监督综合管理平台的“监督执法”消毒产品生产企业模块,上报监督检查评价记录,并将数据交换到“国家卫生健康委监督中心信息报告系统”,评价结果均由“信息报告系统”计算得出。

(四)2022年12月15日前,济源市卫生计生监督局要摸清辖区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现状,分析梳理问题及影响因素,提出推进工作意见和建议,将系统试用及工作情况报法制监督与职业健康科邮箱jywsjjdk@163.com

四、工作要求

(一)济源市卫生计生监督局要高度重视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分类监督综合工作,召开专门会议,责任到人,严格按照时间节点上报工作开展情况。

(二)济源市卫生计生监督局要切实强化责任意识,按照示范区卫健委的实施方案要求,做到监督检查于规范指导并重,认真落实工作任务,保障工作顺利实施。

(三)济源市卫生计生监督局要夯实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综合评价系统试运行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监督信息审核、报送和数据录入工作,发现并及时报告问题。为及时有效解决系统运行中的疑难问题,省卫生健康技术监督中心组建系统试运行答疑微信群,在线答疑、解决问题。

附件:1.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分类监督综合评价领导小组

2.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分类监督综合评价表

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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