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明确执法人员疫情防控工作职责及要求,将全市分为六个片区,实行网格化管理,压实责任、具体到人。
二是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疫情防控政策落实不力经营单位实行台账式动态清零管理,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当场责令立即整改,并进行跟踪复查。
三是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政策的单位坚决予以停业整改,经验收达到疫情防控标准要求后方可正常经营。
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298人次、执法车辆75辆次、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200余份、停业整改门店90余户。
版权所有@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电话: 0391-6633866 / 6633722 | 豫ICP备2022021977号
地址:济源市第二行政区7号楼
网站标识码:4190010017 | 技术支持:九华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