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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济源示范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公告(第10号)


发布时间:2021-07-30


近日,示范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收到外省协查函,通报我市周某等四人于2021年7月20日从山东蓬莱至长岛乘船期间,与来自南京的新冠肺炎患者接触后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目前市疾控中心已按要求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四名密接人员已进行集中隔离管控,初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

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结果,周某等四人曾到过以下公共场所:7月24日19:30—22:00左右周园路鼎记小龙虾、7月25日12:00—14:00左右马寨李氏美食饭店3号包间、7月26日12:00—13:00周园路湖南大碗菜、20:10—21:00马寨三星烩面馆。

请同期到过上述几个地点的人员,注意做好自我防护和健康监测,如发现身体不适,及时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如有密切接触,请主动与社区(村居)联系,配合落实疫情防控相关措施。

 

 

                       2021年7月30日 


2021年0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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