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5692149/2025-00095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发布机构:
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25年04月25日
标  题:
​ 关于公布医疗机构虚假宣传诱导就医行为投诉举报方式的公告
关于公布医疗机构虚假宣传诱导就医行为投诉举报方式的公告

为依法开展打击虚假宣传诱导就医行为,促进示范区医疗行业规范有序发展,营造健康有序的医疗环境,保障群众就医安全,现将本单位投诉举报方式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通过来信、来访、来电等方式进行投诉举报。

(一)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特别是开展医疗美容、体检等服务的医疗机构;

(二)互联网医疗平台、健康咨询平台、社交媒体账号等;

(三)从事医疗广告代理、发布、推广的机构和个人。

二、举报内容

(一)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擅自发布医疗广告;

(二)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但发布内容与审查内容不一致;

(三)以虚构或冒用的医生、患者、医疗机构、科研院所名义形象进行代言;

(四)以科普形式变相发布医疗广告,通过宣称其诊疗技术、硬件设备、诊疗效果优势等对具体医疗机构作推介;

(五)制造虚假舆论热点,营销宣传医疗美容、“无痛无伤害人工流产”等诱导群众就医;

(六)虚构病情、夸大病情严重程度等诱导患者接受不必要的诊疗服务。

三、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391-6633425

举报邮箱:jyswsjck@163.com 

举报地址:济源示范区第二行政区市民之家C区4楼卫健委窗口

四、举报投诉受理时间

工作日(夏季)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工作日(冬季)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五、监督举报须知

举报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举报人应留下真实姓名及联系地址、电话,便于进一步沟通联系及反馈处理结果。对于实名举报事项,我们承诺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对举报人信息绝对保密。

济源示范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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