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5692149/2021-00016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发文机关:
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21年01月25日
标  题:
​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年卫健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紧紧围绕卫生健康部门职能和政务服务需要,突出民生工作导向,动员全系统上下,严格标准规范,推进政务公开,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助力卫生健康发展。现将卫生健康部门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领导高度重视,推进疫情防控政务公开工作

卫健委高度重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牵头部门主动抓的工作推进机制,明确委办公室牵头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法制监督科、行政审批中心等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纳入各单位目标考核,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制度,及时修订完善公开指南,发布公开年报。今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根据示范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卫健委承担指挥部办公室职责。省、示范区领导多次到卫健委召开新冠肺炎疫情研判分析会,对济源疫情、每日疫情发布、公告公示、健康教育信息等进行调研指导。

在具体工作中,卫健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制定了一般疫情信息发布分管领导审批,重要疫情信息发布主要领导审批的新冠肺炎疫情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疫情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准确性、科学性。结合济源实际,迅速制定实施居民健康证办理、企业复工复产“一企一码”、市民出行码、学生返校复学、境外及中高风险人员入济管理、常态化疫情防控等具体工作措施,通过召开会议、文件公告、微信电话、全媒体发布等方式,及时有效将指挥部指令措施传达至各单位各部门。

(二)强化公开梁道,拓宽疫情信息公开形式

疫情发生以来,卫健委通过“健康济源”微博、微信公众号、卫健委官方网站、济源市政务服务平台及时发布了涵盖领导动态、公告公示、健康知识、每日疫情动态、在疫线、疫情防控措施等相关信息,截至目前四个平台发布信息共计4752条。卫健委牵头组织各项专题会议19次,召开新闻发布会4次;累计印发公告20个,涵盖值班值守、人员管理、市场规范等方面;印发文件97个,涵盖复工复产、社区防控、返(来)济人员排查管理、调拨防控物资、心理疏导等方面。

(三)加强舆论引导,做好疫情防控政策解读。

面对不期而至、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人民群众自觉不自觉地产生恐慌、焦虑、担忧的情绪,卫健委积极与市妇联和行政服务中心结合,以精神卫生服务中心为主体成立心理救援医疗队,依托12345市长热线开通心理咨询服务,由卫生健康、教育系统的30余名心理健康志愿者坐班,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心理健康服务,疫情防控以来共受理心理咨询类问题120多个。同时开通咨询热线,及时受理有关政策咨询、举报投诉等方面问题,帮助群众解疑释惑,化解矛盾纠纷。热线开通以来,共受理咨询疫情防控相关政策电话26966个,受理投诉物价上涨问题565个,投诉饭店不退订金问题279个,投诉村民居民回家难问题399个,投诉村居防控措施不力问题180个,均给予了及时反馈和协调解决,确保了疫情防控期间社会大局稳定和秩序和谐。

(四)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0年,卫健委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3件,已按照程序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答复,并电话联系申请人进行政策解释和结果告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务公开工作的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加强,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政策法规理解掌握不到位,满足不了新形势下政务公开工作的需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开形式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多样性,公开形式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下一步,卫健委将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全面持续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质效,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规范工作流程做好主动公开。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结合卫健委实际情况,做好政务公开既定工作,按照政务公开工作流程有效运作,以便于公众方便查询。

二是抓好载体建设创新公开形式。认真创新政务公开工作的新形式、新途径、新方法,充分发挥广播、宣传栏、网络等媒体作用,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增强政务公开的实效性。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等手段加强政策解读、政民互动等工作,及时准确回应社会关切,有效拓展政务公开工作覆盖面和关注度。

三是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的功能,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网站知晓率,增强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和监督的意识,努力营造推进政务公开、加强软环境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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