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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关于做好“五一”假期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28


各片区,各镇、街道,区直各部门:

2020年“五一”假期临近,将迎来春游踏青、探亲访友、休闲购物、聚餐聚会等活动高峰,人员流动和聚集更加频繁。同时,疫情形势依然复杂、严峻。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做到“放假不放松防控”,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就做好“五一”假期期间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压实主体责任。各片区、各镇(街道)、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国内外疫情形势的复杂性和严峻性,压实疫情防控责任,坚决杜绝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抓早抓小、抓细抓实,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过节不忘责任、过节不忘防控。行业主管部门要慎终如始,认真履行疫情防控职责,持续落实既定的防控措施,重点加强企业、学校、景区、商场、超市、酒店等重点单位、场所的防控工作,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完善防控措施和防控预案,坚决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

二、加强值班值守。“五一”假期期间,各片区、各镇(街道)、各单位要强化防控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专人值守”制度,切实落实岗位责任制,严禁擅离职守。疫情防控重点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要确保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原则上假期期间不要离开济源,因特殊情况需要离开济源的要按规定程序请假并报指挥部办公室。

三、严格报告制度。各片区、各镇(街道)、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动态信息、隐患苗头报告和重大突发事件处理报告制度。各片区、各镇(街道)假期期间要严格落实排查责任,加强对社区(村居)、宾馆、酒店等境外人员、武汉和哈尔滨等返(来)济人员的动态排查并做好登记,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行业主管部门要做好所属行业疫情防控工作、外来人员情况的“日报告、零报告”,出现可疑情况要第一时间及时报告。

四、减少交叉传播。各片区、各镇(街道)、各单位要强化假期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宣传,教育引导工作人员假期期间减少外出,减少聚集活动,更不要去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最大限度减少疫情交叉传播。各群团组织要引导倡议社会各界、广大群众紧绷疫情防控这根弦,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养成良好卫生习惯;要倡导广大群众假期期间尽量不要远距离外出探亲、旅游,更不要去疫情中高风险地区。

五、强化巡回检查。各片区、各镇(街道)、疫情防控重点单位要组建巡回检查队伍,加强假期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巡回检查,巡回检查工作值班安排情况要于4月30日上午12:00前报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督导督查组将对疫情防控巡回检查情况持续进行督导检查。

2020年4月28日


2020年0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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