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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健康济源行动2021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27



健康济源行动推进委员会

关于印发健康济源行动2021年实施方案的

健康济源行动推进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健康济源行动2021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21527


健康济源行动2021年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健康中原战略,深入推进健康济源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一、目标要求

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政府、社会、个人责任,以提高全民健康素养为基础,以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为切入点,各专项行动实现重点突破,人民群众健康持续得到全方位全周期保障。2021年,示范区人均预期寿命稳步提高,全民健康素养水平进一步提升,健康生活方式加快推广,重大慢性病发病率上升趋势得到进一步遏制,重点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得到有效防控,重点人群健康状况进一步改善,居民主要健康指标水平持续优于全国平均水平,全民健康水平不断提升。

二、十五个专项行动重点任务

(一)健康知识普及行动

1.强化健康科普供给力度。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科普教育,制作核心信息和适合各类传播平台使用的科普产品。实施健康科普月度策划会制度,以受众需求为导向,增加高质量健康科普服务供给。(卫生健康委负责,12月底前完成)

2.做实“两建”。建立健全健康教育工作体系,完善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教育工作网络,研究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的绩效考核机制。建立健全健康知识传播体系,完善级健康科普专家库,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实现健康科普专家库人数逐年递增5%;培育科普新人力作,开展健康科普技能竞赛,推出一系列健康科普优秀产品和文艺精品;着力建设推广的健康科普融媒体平台,实施健康科普共享机制,做好科普信息联动传播发布。(党工委宣传部,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卫生健康委、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总工会、团委、妇联、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

3.推动“三融”。将健康促进工作融入精神文明创建,进一步完善“健康中原行”志愿服务团队;融入爱国卫生创建,积极参加爱国卫生“一科普六行动”及健康场所创建;融入全民健身活动,开发健身知识信息和宣讲课件,积极开展全民健身知识普及和宣传。(党工委宣传部,卫生健康委、教育教育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

4.实施“四行动”。全面推开健康促进“321”行动和“健康中原行•大医献爱心”志愿服务行动,农村地区健康教育力度进一步加大,推动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强妇幼、中小学生、职业人群、老年人等重点群体健康教育。在学校、医院开展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行动。开展健康素养监测行动,推动2021年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持续提升。(党工委宣传部,教育体育、民政、卫生健康委,乡村振兴局、总工会、妇联、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

5.实施中医药文化传播行动。推进中医药文化传播,制作中医药文化宣传作品,开展中医药文化宣传,做好“世界传统医药日”活动,依托中医院开展中医健康知识讲座,促进群众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提升。(卫生健康委负责,持续推进)

6.做好残疾预防宣传。开展“残疾预防日”“爱耳日”等主题宣传日活动,针对重点人群组织开展残疾预防宣传活动,普及残疾预防核心知识,增强全社会残疾预防意识。(残联牵头,党工委宣传部、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7.提高家庭健康素养。举办家庭健康主题推进活动等有关活动,普及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提高家庭健康素养,服务乡村振兴。(卫生健康委牵头,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二)合理膳食行动

1.建立完善营养健康指导委员会工作机制。组织召开营养健康指导委员会会议,研究合理膳食行动推进中的重大问题,逐步建立常态化协调工作机制。(卫生健康委牵头、各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

2.开展营养健康食堂试点。以医院、学校食堂为试点,研究形成营养健康食堂、餐厅创建工作规范,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积极推动《餐饮食品营养标识指南》《营养健康餐厅建设指南》《营养健康食堂建设指南》的落地实施。(教育教育体育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

3.实施营养健康监测及数据指标调查。认真落实河南省卫生健康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继续强化对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组织领导、资金保障、质量控制、数据利用、任务完成等情况的监督,保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科学有效。开展学生餐营养成分及食品安全专项监测,做好校园食品安全保障,从重点地区重点人群入手,加强人群营养健康状况和食源性疾病监测。开展居民营养健康知晓率、居民食物消费量等调查,掌握营养健康及合理膳食相关数据指标。(教育教育体育局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公安、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

4.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创新培训方式,强化技术指导,提高基层食品安全工作人员技能。利用相关学会、协会、医疗机构以及各种社会资源,开展食品安全及营养相关教育培训。出台营养指导能力提升工作方案逐步提升营养指导员万人配备比例。(教育教育体育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

5.继续强化科普宣传。在“食品安全周”“全民营养周”“中国学生营养日”期间,集中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知识宣教活动,推动食品安全标准、营养健康等各项科普宣教活动逐步常态化。推进主流健康传播媒体营养科普计划,通过组织“营养健康厨艺大赛”等活动,增强宣传工作的趣味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推动广大家庭践行健康生活方式,提升全社会营养健康意识和自我管理能力。推进“健康中国 母亲行动”,开展以“合理膳食 均衡营养”为主题的群众性活动,动员广大母亲带动家庭成员践行健康生活方式。(党工委宣传部、网信办,教育教育体育局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妇联、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

(三)全民健身行动

1.制定济源示范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教育教育体育局负责,10月底前完成)

2.加快推进“两场三馆”建设。(发展改革和统计局、财政金融局、住房城乡建设教育教育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2022年底前完成)

3.完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供给。提升各乡镇、行政村体育健身设施及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建设水平,支持老年人体育健身设施建设。(财政金融局教育教育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

4.制定印发健身设施建设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制定《济源示范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教育教育体育局牵头,发展改革和统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城乡建设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

5.持续推进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持续抓好大型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严格规范开放时间和服务项目,不断提高体育场馆使用效率。依据国家相关政策,加快推进场馆智慧化和信息化建设,确保年底前所有享受国家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的场馆建立与国家系统平台对接的信息化运营平台。(财政金融局、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教育教育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

6.持续开展常态化体质测评服务。支持基层体质监测与科学健身指导站建设,促进体质测定网点向城市社区、乡镇延伸。持续推进国民体质监测站点标准化建设和国民体质测评服务常态化工作,开展日常化、公益性的体质健康测评和运动处方指导服务。(教育教育体育局负责,12月底前完成)

7.开展社区健身工作站试点建设。研究探索推进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措施办法,着力把“体医融合”纳入大健康治理体系,充分发挥全民健身在健康促进、慢病预防和身体康复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开展“社区健身工作站”试点项目,为社区居民提供健身场所、健身指导、健康管理等服务,不断改善社区居民的身体健康水平,降低慢病发病率,提升群众以健身促进健康的意识水平。(体育教育体育局、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

8.继续抓好全民健身活动。积极开展小型多样、贴近群众的全民健身活动,提高老年人、妇女、青少年、残疾人等群体参与度。组织办好“全民健身活动月”“全民健身日”“冰雪运动嘉年华”“社区运动会”等活动。举办“万村千乡”农民篮球赛、民间民俗传统体育大赛、“中国农民丰收节”农村体育健身活动等赛事,推动全民健身在农村地区开展。开展社会足球赛事活动,推动足球发展。(教育体育局、民族宗教委、农业农村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总工会、妇联、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

(四)控烟行动

1. 加大控烟宣传力度。组织好“爱国卫生月”“世界无烟日”等主题活动,全方位、多维度开展控烟宣传教育,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和参与控烟工作的良好氛围。开展“小手拉大手”“十月怀胎˙爸爸戒烟”等控烟专项活动。(卫生健康委牵头,党工委宣传部,教育体育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机关事务局,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

2.加强无烟环境建设。加快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建设,无烟党政机关建成率不低于70%。开展无烟示范机关、无烟示范单位建设,以点带面提高整体无烟环境建设质量。建设无烟家庭,推广无烟婚礼。组织开展无烟环境建设第三方暗访评估工作。(教育体育局、卫生健康委、机关事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

3.加强青少年控烟工作。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向未成年人售烟(含电子烟)行为,查处发布烟草广告、未按规定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年出售烟草制品的标识等违法行为,保护青少年健康。(市场监管局牵头,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

4.做好戒烟服务体系和烟草流行监测工作。举办戒烟干预培训班,建设戒烟门诊,推行医生简短戒烟干预技术。开展2021年青少年烟草流行监测工作。(卫生健康委负责,12月底前完成)

(五)心理健康促进行动

1.加强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加强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建设,引导综合医院开设精神(心理)科,提升心理健康服务能力。依托城乡社区综治中心等综合服务管理机构及设施建立心理咨询(辅导)室或社会工作室(站),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辅导人员或社会工作者,搭建基层心理健康服务平台。(党工委政法委,民政、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

2.加强心理健康人才队伍建设。继续参加省级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鼓励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引进心理咨询与治疗专业人才,充实心理健康服务队伍。(卫生健康委负责,12月底前完成)

3.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综合管理。完善多部门综合管理机制,多渠道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日常发现、登记、随访、危险性评估、服药指导等服务。继续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项目,组织开展《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规范》培训,提升各级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项目办工作能力。落实《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规范》,探索开展政府购买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探索开展老年痴呆、抑郁症精神障碍防治工作。(党工委政法委公安、民政、司法、卫生健康委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

4.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公众心理疏导,制作心理调适相关科普材料,通过报纸、广播、网络、电视等媒介广泛传播。组织开展“世界精神卫生日”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媒体组织创作、播出心理健康宣传教育精品和公益广告,传播自尊自信、乐观向上的现代文明理念和心理健康知识,提升公众心理健康素养水平。完成示范区居民心理健康促进行动主要指标调查工作。(党工委宣传部、网信办民政、卫生健康委、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

(六)健康环境促进行动

1.组织开展空气污染(雾霾)对人群健康影响评估与防护工作。积极开展空气污染人群健康风险评估。在重污染天气(雾霾或沙尘)时,及时发布健康防护提示信息,集中进行健康防护知识宣教,指导公众采取科学有效的健康防护措施。(卫生健康委负责,12月底前完成阶段任务)

2.组织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监测工作。掌握农村环境卫生健康危害因素水平及动态变化,客观评价农村环境卫生状况,为制订政策措施提供依据和技术支持。(卫生健康委负责,12月底前完成)

3.做好2021年城乡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监测覆盖示范区所有城区和乡镇辖区,系统了解饮用水卫生基本状况,为加强饮用水安全管理工作提供依据和技术支持。(卫生健康委负责,12月底前完成)

5.制订《“十四五”无障碍环境建设方案》。明确“十四五”期间无障碍环境建设任务目标和主要措施。(住房城乡建设、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

(七)妇幼健康促进行动

1.做好规划总结评估与谋划。做好妇女儿童“两规划”总结评估,制订《济源示范区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及卫生健康领域实施方案。(妇联、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

2.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推进妇幼保健院标准化建设,开展三级妇幼保健院创建工作。继续实施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项目,着力改善基层妇幼保健机构基础条件,提升妇幼保健及综合服务能力。继续推进妇幼保健特色专科建设。继续推进中医药融入妇幼工作行动。全面开展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促进妇幼保健机构健康可持续发展。开展创建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活动,建设一批示范单位。制定中医药融入妇幼健康工作实施方案,系统推进妇幼健康事业持续发展。(发展改革和统计局、财政金融局、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12月底前完成)

3.全力保障母婴安全。启动实施母婴安全提升行动计划、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和母乳喂养促进行动,全力保障妇幼健康。认真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扎实推进妊娠风险筛查与评估,严格落实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发挥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作用,强化“两个中心”标准化建设,构筑分级负责、上下联动、应对有序、运转高效的母婴安全救治体系。规范开展孕产妇、新生儿死亡评审和孕产妇危重症评审。(卫生健康委负责,12月底前完成)

4.规范开展省重点民生实事。对农村适龄妇女、纳入城市低保范围的适龄妇女免费开展一次宫颈癌、乳腺癌筛查。完善筛查机制,免费开展预防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对筛查出的高风险孕妇进行免费产前诊断,产前筛查覆盖率达到55%以上、新生儿“两病”筛查率达到90%以上、新生儿听力筛查率达到90%以上。(妇联牵头卫生健康委、民政、财政金融局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

5.强化出生缺陷防治体系建设。落实《河南省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方案》,统筹推进婚前孕前保健服务,加快推进产前筛查与产前诊断服务体系建设,逐步完善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网络。积极开展“预防出生缺陷日”健康科普宣传活动,增强全社会出生缺陷预防意识。(卫生健康委负责,12月底前完成)

6.促进儿童健康全面发展。依据国家《06岁儿童眼保健及视力检查服务规范》,制定示范区工作方案,加强对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指导督促,提高儿童健康管理服务水平。强化儿童营养改善项目管理,加强监测指导,保证营养包规范有序发放。倡导母乳喂养,加强爱婴医院管理和母乳喂养社会宣传,拓展儿童健康服务内涵。(教育体育局、财政金融局、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

(八)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

1.大力推进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认真落实河南省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和考核方案,力争实现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每年下降1个百分点的目标。组织开展“近视防控宣传月”、专家宣讲、近视防控研讨培训班等活动。充分调动学校、家庭、学生及政府各部门力量,改进照明等硬件设施,加强健康指导,共同推进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党工委宣传部,教育体育局、财政金融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

2.高标准开展学校体育工作。聚焦“教会勤练常赛”一体化发展,体现学校体育的育人功能。推进学校阳光体育大课间,落实每天一节活动课,确保每天锻炼一小时。持续推进校园足球、篮球发展。认真做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上报工作。(教育体育局、财政金融局、团委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

3.扎实做好校园传染病防控工作。以教育系统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为主线,坚持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以“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为总体策略,指导学校科学预防,全力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坚持多病共防,做好流感、肺结核等呼吸道传染病和其他传染性疾病的预防。结合“世界艾滋病日”“世界防治结核病日”“世界卫生日”等主题活动,提高师生传染病防控意识和能力。(教育体育局、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

4.加强新时代学校健康教育工作。指导各校用好《心理健康教育指导手册》。研究起草示范区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深入开展“师生健康中国健康”主体健康教育活动,落实健康教育课程课时,将体育锻炼、疾病预防、营养膳食、心理健康、校园应急救护等相关知识技能融入教育教学各环节,培养师生健康意识、观念和生活方式。建立学生健康档案,配齐专兼职心理教师。按国家要求启动实施校园急救设施建设项目。(教育体育局、卫生健康委,红十字会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

5.推进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统筹好各级财政资金,有效提高学校完整午餐的比例,真正让受益学生吃上放心的“营养餐”。(党工委宣传部发展改革和统计局、教育体育局、财政金融局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委、审计、市场监管局,团委、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

6.持续做好校园食品安全宣传指导。制订加强春秋季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积极推动校园食品安全建设,加强宣传教育,深入实施学校食堂“明厨亮灶”“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教育教育体育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

(九)职业健康保护行动

1.深入推进职业健康宣传教育。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第19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和第二届职业健康传播作品征集、专家科普活动,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职业健康的浓厚氛围。(卫生健康委牵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保局,总工会按职责分工,宣传周活动4月份开展,宣传教育持续推进)

2.研究制定健康企业建设实施意见。大力推进健康企业建设,在重点行业领域培育健康企业示范单位。(卫生健康委负责,12月底前完成)

3.组织开展争做“职业健康达人”活动。倡导健康工作和生活方式,提升劳动者职业健康意识。(卫生健康委、总工会按职责分工,持续推进)

4.巩固深化尘肺病防治攻坚成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评估工作,督促各地及时整改落实评估发现的问题。(卫生健康委负责,持续推进)

5.大力开展专项治理。持续深化化工、箱包制鞋、皮革加工、电子制造、铅蓄电池制造、汽车制造、木制家具制造、假发生产等有毒有害行业企业专项治理,督促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确保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率、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率均达到90%以上。(卫生健康委负责,持续推进)

6.组织实施职业病防治项目。强化质量控制和绩效考核,高质量完成职业病防治项目目标任务。(卫生健康委负责,12月底前完成)

7.不断提升技术服务水平。依法依规培育发展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和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病诊断机构,加强质量控制,强化监督检查,督促各类机构增强服务意识,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卫生健康委负责,持续推进)

(十)老年健康促进行动

1.扎实做好老年健康管理服务。指导开展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绩效评价工作。组织实施老年人心理关爱试点项目。指导开展失能老年人综合评估试点工作。组织开展老年健康宣传周活动、“阿尔茨海默病日”宣传活动。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人数持续提高。(卫生健康委负责,12月底前完成)

2.持续加强老年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建立完善老年医学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协调推进老年医院、护理院(中心)、康复医院和安宁疗护等医疗机构建设,加快推进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含中医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全面开展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启动中医药康复能力提升工程,推进中医医院康复科设置,遴选一批示范中医康复科室,提升中医药在疾病康复中的作用。2021年,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比例达到45%30%以上的医疗机构建成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发展改革和统计局、财政金融局、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3.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提升社区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推进社区(镇)医养结合服务设施建设。建立完善医养结合服务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加大保险支持和监管力度,大力实施医养结合服务机构质量提升行动,探索建立分类别、分层级的医养结合服务质量评价标准,加强医养结合服务机构监测与综合监管。积极培育医养结合示范机构,强化示范引领和带动发展,不断提高医养结合整体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卫生健康委牵头,民政、财政金融局、医保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5.组织开展“智慧助老”行动。坚持传统服务方式与智能化创新并行,广泛开展面向老年人的智能技术培训,切实解决老年人在运用智能技术方面遇到的突出困难,引导老年人正确认识网络信息和智能技术,为老年人提供更周全、更贴心、更直接的便利化服务,帮助老年人更好适应信息社会的发展,助力老年人跨越“数字鸿沟”。(老龄办牵头,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民政、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6.组织开展“敬老月”主题活动。安排部署第四届“敬老文明号”创建工作。(老龄办负责,12月底前完成)

(十一)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

1.深入实施心血管疾病、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与综合干预项目。(卫生健康委负责,12月底前完成)

2.继续开展脑卒中防治中心建设。完善脑卒中防治体系,优化脑卒中“防治管康”全程管理模式。(卫生健康委负责,持续推进)

3.启动脑卒中筛查与健康管理项目。开展脑卒中筛查干预项目。(卫生健康委负责,12月底前完成)

4.继续实施HEARTS高血压防治项目。开展高血压中医慢病防控行动,使更多高血压患者人群受益。(卫生健康委负责,12月底前完成)

5.实施“红十字救在身边”行动,有效提升公众应急救护知识技能普及程度。(红十字会负责,12月底前完成)

(十二)癌症防治行动

1.建立健全癌症防治网络。认真落实《关于印发河南省癌症防治体系建设管理方案的通知》,建立健全癌症防治网络,全面落实肿瘤登记随访制度。以宫颈癌防治为重点,开展健康城市建设推动健康中原行动创新模式试点工作。(卫生健康委负责,持续推进)

2.开展癌症筛查与早诊早治。做好农村癌症、城市癌症筛查与早诊早治工作,实施肿瘤机会性筛查,扩大覆盖人群范围。(卫生健康委负责,12月底前完成)

3.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癌症早诊早治培训。不断提升基层医务人员癌症诊治能力与水平。(卫生健康委负责,12月底前完成)

4.开展“全国肿瘤防治宣传周”活动。发布《2020济源示范区肿瘤登记报告》。(卫生健康委负责,12月底前完成)

(十三)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

1.健全慢阻肺防治体系。落实《关于建立全省慢性阻塞性肺疾病防治网络的通知》,建立健全市级慢阻肺防治网络,完善慢阻肺防治体系。(卫生健康委负责,持续推进)

2.实施基层呼吸系统疾病早期筛查干预能力提升项目。为60%及以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统一标准的肺功能检测仪,完成60%及以上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相关人员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培训。(卫生健康委负责,持续推进)

(十四)糖尿病防治行动

1.推动建立糖尿病防治网络。探索建立市、镇、村三级糖尿病防治网络,完善糖尿病防治队伍。(卫生健康委负责,12月底前完成)

2.开展糖尿病防治综合干预项目。试点先行,开展糖尿病筛查和随访干预项目,完成糖尿病并发症风险分层和糖尿病高危患者干预等,减少糖尿病并发症。(卫生健康委负责,持续推进)

3.加大糖尿病防治宣传。以“联合国糖尿病日”为契机,开展各类义诊、宣教活动,大力宣传糖尿病防治知识,提高公众知晓率。(卫生健康委负责,12月底前完成)

(十五)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动

1.继续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坚持人物同防、城乡同防、多病共防,持续完善“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的常态化防控机制,严格落实“四早”要求,做好中西医协同救治。坚持指挥体系不变,有效落实“四方责任”。完善监测预警机制,强化重点人群、特殊时间节点防控工作。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2.强化艾滋病综合防治。全面贯彻落实《河南省遏制艾滋病传播实施方案(20202022年)》,积极实施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艾滋病综合干预、扩大检测和治疗、社会综合治理、消除艾滋病母婴传播和学校预防艾滋病教育等六大工程,强化落实综合防控措施,巩固提升防治工作成效,努力减少新发感染。(党工委政法委、宣传部、网信办,发展改革委、教育体育局、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公安、民政、司法、财政金融局、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总工会、团委、妇联、红十字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3.做好性病和丙肝防治工作。大力开展性病、丙肝规范化防治培训,提升综合防治工作水平。开展丙肝诊疗一体化试点建设,推动实施消除丙肝危害公共卫生行动。(卫生健康委、医保局、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

4.强化结核病防治工作。持续推进结核病按病种付费工作;加强市级结核病标准化门诊建设,强化结核病网络实验室能力建设和质量控制;开展结核病诊疗服务质量提升行动,规范患者的早期发现、转诊、治疗和管理;做好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减少学校结核病疫情发生。(教育体育局、卫生健康委、医保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5.持续做好预防接种工作。继续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0%以上。优化河南省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实现疫苗全过程电子追溯。加强AEFI监测与处置。(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6.继续做好其他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密切监测流感、手足口病、布病、登革热、黑热病和肠道传染病等其他常见传染病疫情,切实做好防控工作。(农业农村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委、林业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7.强化地方病防治工作。建立和完善地方病监测体系。针对碘缺乏病、饮水型氟(砷)中毒、燃煤型氟中毒、大骨节病和克山病等重点地方病开展监测,逐步实现各病种监测信息数据化管理使用。组织开展地方病干预与管理。强化部门配合,细化工作方案,实施地方病综合防控措施,努力实现持续控制消除地方病工作任务。完善地方病患者治疗与管理,实现地方病现症病人健康管理全覆盖。强化技术指导和培训工作,不断提升能力建设,组织开展综合评价工作,巩固防治效果。(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财政金融局、生态环境、水利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乡村振兴局等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


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0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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