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济源冬春季和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解读(三)


发布时间:2021-02-07


  近日,济源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冬春季和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指出要准确把握疫情防控形势,进一步落实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坚决打好疫情防控攻坚战;要深化“源头查控+硬核隔离+精密智控”工作机制,着力堵漏洞、补短板、固根基,以工作的确定性应对风险的不确定性,确保冷链物防闭环管理,确保不出现聚集性疫情。

  加大进口冷链食品管理力度

  坚持完善早发现机制,提高入境物品、存储环境、接触人员及零售药店购药人员的检测覆盖面和频次,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坚持“人、物、环境并防”,全面落实“豫冷链”管控措施,从严把好报关、入仓、运输、生产经营和消费各个环节,确保冷链食品管得牢、控得住、能放心。

  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全检测、全消毒、全追溯“三全”管理,消毒证明、核酸检测证明、追溯证明、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四证”不齐的不准上市,防止未经过预防性全面消毒处理的进口冷链食品进入市场。进一步加强入境物品相关工作人员防控,严格落实重点人群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规范做好定期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

  规范医疗卫生服务

  加强零售药店和个体门诊管理。没有发热门诊资质的医院,以及村卫生室、零售药店和个体诊所,均不得接诊发热病人,不得售卖退热药物给发热病人。

  充分发挥村卫生室、个体诊所、药店等的“哨点”作用,建立疫情早发现、早报告奖惩制度,做好退烧药、抗病毒药、抗生素等药品处方或销售的实名登记,发现有发热、咳嗽、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可疑患者,2小时内必须向上级报告,对缓报、迟报甚至瞒报的严肃处理。

  加强交通运输领域疫情防控

  机场、车站、码头等交通站点要严格落实通风、消毒、测温、亮码、戴口罩等防疫措施,做好旅途全程健康监测。针对春节期间客运运力紧张区段,增加运力安排,科学组织售票和加强乘车管理,严格控制超员率。

  加强“健康码”推广使用和管理,做好进站候车快速测温和客流引导,提高人员通行效率,避免因扫码查验等导致人员聚集。组建地区协防专班,制定省界、市界入济通道管控预案,根据疫情发展态势适时启动管控。

  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要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严格管理在编在职人员休假出行活动,春节期间取消非公务出境活动,减少不必要的省外出行,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

  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

  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会议、聚会等活动按照“谁组织谁负责,谁承办谁负责”的原则,从严控制人数,尽量举办线上会议或视频会议,暂停审批大型人员密集型活动。

  提倡“喜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宴会总体上控制在50人以内,家庭私人聚会聚餐应控制在10人以内,严禁中高风险地区亲友参加,严禁发热病人和有呼吸道感染症状的人员参加。

  确需举办50人以上的集体活动,组织单位应制定周密的防控方案,报上级部门批准,并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对未取得属地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评估意见举办50人以上聚集性活动的、疫情防控措施不落实的单位,予以批评、通报,情形严重的予以停业整顿。  

  


2021年02月07日

版权所有@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电话: 0391-6633866 / 6633722 | 豫ICP备2022021977号
地址:济源市第二行政区7号楼
网站标识码:4190010017 | 技术支持:九华云

豫公网安备 419001024109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