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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2-01-04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已经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7日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11月27日


2022年0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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