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按照《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69号)的有关要求,根据《济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源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济政〔2015〕26号)要求,示范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对2020年年底前印发的所有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关于印发进一步贯彻落实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济卫计医政〔2017〕26号)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
二、《关于印发济源市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济卫计〔2017〕75号)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
三、《关于印发济源市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方案(2017—2025年)的通知修改》(济卫计〔2017〕78号)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
四、《关于进一步落实全面两孩生育政策切实做好当前计划生育工作的通知》(济卫计指导〔2018〕2号)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
2021年2月5日
版权所有@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电话: 0391-6633866 / 6633722 | 豫ICP备2022021977号-1
地址:济源市第二行政区7号楼
网站标识码:4190010017 | 技术支持:九华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