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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示范区卫生健康委优化营商环境公开承诺


发布时间:2022-01-05


示范区卫生健康委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郑重承诺:

  一、提升公共医疗服务质量

  (一)开展医疗大数据和“互联网+医疗健康”建设,缩短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时间,为非急症患者、慢性病患者提供在线诊疗服务。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设立“一站式服务中心”。加快推动市“三甲医院”建设。实施医疗中心试点、疑难病症诊治能力提升工程和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项目,提升优质医疗资源服务能力。加强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扩大优质养老服务供给。

  (二)全面贯彻落实济源示范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加快健康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完善签约服务等医养结合服务机制,强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服务能力。做好全科医生培养培训、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每年培训乡村医生600人。 

  二、加强人才引进 

  加大卫健行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开展人才引进措施。落实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大力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加大支持力度,吸引各类优秀的高校毕业生来济就业创业。加强对外合作交流引进人才,提供优质医疗服务,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完善人才奖励政策。完善单位工资薪酬制度,合理提升薪酬待遇。深化人才分类评价和职称制度改革,畅通人才流动渠道。畅通高层次人才引进常态化“绿色通道”。加快推行“一点存档、多点服务”,提升基层医疗服务水平。建立人才资源对接平台,吸引更多优秀医学毕业生来济就业创业。

  三、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一)进一步优化营商服务环境  深化行政许可服务改革,精简整合审批环节,积极推进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设置审批与执业登记“两证合一”工作。一是取消设置审批环节,不再核发《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二是要主动向申请人提供医疗机构审批咨询服务,指导申请人按照相应类别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做好床位、科室(诊疗科目)、人员、房屋、设备、规章制度等的规范设置,并规范提交执业登记相关材料;三是取消对社会办医疗机构需出具资信证明、验资证明等的材料要求;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前置条件的要件要求,由申请人自行向相关部门申报;四是要严格执行医疗机构设置公示制度,及时向社会公示医疗机构设置有关情况。(牵头科室:行政审批科,配合科室:医政医管与科技教育科、中医与药政管理科等科室) 

  (二)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 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支持社会力量引进国内外优质医疗资源合作开办医疗机构,支持社会力量投向资源稀缺及满足多元需求的服务领域。对符合医疗机构设置标准和准入资质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在设置审批、执业登记等方面,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激发医疗卫生领域社会投资活力,推动形成公立医疗机构与社会办医疗机构优势互补、良性竞争、分工协作、健康发展的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新格局。

  四、着力提升行政执法服务水平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对违法者依法严惩、对守法者无事不扰。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综合监管和检查处罚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积极推行“互联网+监管”,推进服务型执法,不断提高监管效能。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坚持处罚和教育相结合,禁止“一刀切”等简单粗暴做法,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对一般违法行为要审慎研究、妥善处理,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坚决杜绝一味罚款、一罚了事,让市场主体和群众在每一次执法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以上承诺,示范区卫生健康委坚决履行,敬请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联系电话: 0391---6633866


2022年0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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