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村卫生室静脉给药服务核准结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26
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静脉给药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专家现场二次复核及公示,拟核准“济源市轵城镇西轵城村卫生室”(负责人张爱梅)、“济源市轵城镇沁园春天社区卫生室”(负责人郑大王)2所村卫生室开展静脉给药服务业务,现予以公告。
上述2所村卫生室中如注册医师发生变更,原核准效力自动终止。示范区内如有新增单位拟开展静脉给药服务,须按规定程序及时申报。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2月26日
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