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济源示范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公布行政执法监督领域投诉举报渠道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5-06-13


为规范示范区卫生健康监督举报投诉受理工作,及时受理和查处各类卫生违法案件,加强社会监督,切实维护群众健康权益,现将卫生健康行政执法监督领域投诉举报渠道公布如下:

一、受理范围:

1、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母婴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违法违规执业行为(如无证行医、超范围诊疗、非法采供血等);

2、餐饮具消毒、职业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关于卫生管理和水质卫生学检测情况)、公共场所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传染病防治等领域涉嫌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

3、属于卫生监督所查处的其他举报、投诉案件。

二、投诉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391-6610400

举报时间:工作日(夏季)8:00—12:00,15:00—18:00

          工作日(冬季)8:00—12:00,14:30—18:00

办公地址:济源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沁园中路90号)

电子邮箱:jycdc2712@126.com

三、投诉举报须知

1.投诉、举报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地址、电话,不得捏造、歪曲事实。

2.投诉举报内容应明确投诉举报对象,且客观、真实,不得谎报或恶意举报。

3.对于投诉举报人的信息,将严格保密。

2025年6月13日

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06月13日

版权所有@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电话: 0391-6633866 / 6633722 | 豫ICP备2022021977号-1
地址:济源市第二行政区7号楼
网站标识码:4190010017 | 技术支持:九华云

豫公网安备 419001024109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