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涉及计划生育内容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21〕38号)要求,经研究,我委决定废止《关于进一步落实全面两孩生育政策切实做好当前计划生育工作的通知》(济卫计指导〔2018〕2号),废止文件自即日起不再执行。
特此通知。
2021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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