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不容乐观,为切实做好个人防护,阻断疫情传播,济源市疾控中心现对佩戴口罩事项温馨提醒如下:
(1) 在居家、户外,无人员聚集、通风良好的情况下,可以不戴口罩。
(2) 处于人员密集场所,如办公、购物、餐厅、会议室、车间、乘坐厢式电梯、公共交通工具等,应随身备用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在与其他人近距离接触(小于1米)时佩戴。
(3) 有咳嗽或打喷嚏等症状者,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4) 与居家观察、出院患者共同生活的人员,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版权所有@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电话: 0391-6633866 / 6633722 | 豫ICP备2022021977号
地址:济源市第二行政区7号楼
网站标识码:4190010017 | 技术支持:九华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