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5692149/2025-00231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发布机构:
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25年06月06日
标  题:
​ ​关于开展2025年济源示范区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5年济源示范区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5年济源示范区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

为加强济源示范区公共卫生、医疗卫生、中医药监督执法工作,按照《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关于开展2025年全省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豫疾控监督函〔2025〕11号)文件有关要求,根据省卫生健康委、省家疾控局统筹部署,现就开展2025年济源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监督抽查内容

(一)学校、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以下简称涉水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和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管理情况。

(二)用人单位及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放射诊疗机构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情况,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依法执业情况。

(三)医疗卫生机构预防接种管理、传染病疫情报告、传染病疫情控制、消毒隔离措施落实、医疗废物管理、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监督抽检等情况。

(四)消毒产品生产经营情况。

(五)医疗机构(含中医医疗机构、医疗美容机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依法执业及政策落实情况。加强医药费用、院外购药及送检、高值耗材使用、医疗美容、互联网诊疗、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精神卫生等重点领域的监督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欺诈骗保涉医疗行为、开具虚假医学证明、非法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伪造和买卖出生医学证明、泄露或买卖患者就医信息、开展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网络“医托”、假借医疗科普“引流”“带货”牟利等违法违规行为。

(六)采供血机构(含一般血站、特殊血站和单采血浆站)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依法执业情况。

二、组织实施

(一)2025年(济源)市级随机监督抽查任务,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考量国家及省级抽查任务、相关执法监督科室实际工作力量,秉持“避免重复检查、兼顾效率公平”原则开展市级随机抽取工作,抽取工作须于6月底前完成。此外,将随机监督抽查纳入日常监督工作统筹安排,实现协同推进。对同一检查对象,要在兼顾各专业需求的基础上争取一次性完成抽查事项,避免对检查单位造成不必要的干扰。

(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加强人员培训,提高监督执法人员发现问题、查处问题的能力,发现违法行为符合立案条件的,要坚决立案查处,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三)随机监督抽查任务抽取后原则上不得随意调整。

(四)要积极争取地方财政资金支持,保障工作经费。抽查任务中涉及到的检测任务,原则上应当由当地疾控机构承担,不具备相应检测能力的,可协调省疾控中心协助开展检测,或由第三方检测机构承担。

三、工作要求

(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当在抽查任务完成后依据“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按照2024年11月11日委法规监督与职业健康科下发的关于监督执法结果录入的《工作通知》,及时将抽查结果信息通过相关信息系统及官方网站依法向社会公开。抽查结果信息包括:抽查未发现问题、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行政处罚、无法联系(检查时单位已关闭等情形)等4类。

(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按照省疾控局要求,通过卫生健康监督信息系统按时上报相关信息。

联系人:示范区卫生健康委    赵伟伟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陈魏

2025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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