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5692149/2025-00133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发布机构:
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25年06月10日
标  题:
​ 示范区卫生健康委与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开展打击虚假宣传诱导就医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示范区卫生健康委与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开展打击虚假宣传诱导就医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为促进医疗行业规范有序发展,营造健康、公平、透明的医疗市场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就医安全与合法权益,示范区卫生健康委与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通知,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打击虚假宣传诱导就医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专项整治范围广泛,涵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尤其是开展医疗美容、体检等服务的机构;互联网医疗平台、健康咨询平台、社交媒体账号等网络宣传渠道;以及从事医疗广告代理、发布、推广的机构和个人。

具体整治内容包括:一是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擅自发布医疗广告;二是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但发布内容与审查内容不一致;三是以虚构或冒用的医生、患者、医疗机构、科研院所名义形象进行代言;四是以科普形式变相发布医疗广告,通过宣称其诊疗技术、硬件设备、诊疗效果优势等对具体医疗机构作推介;五是制造虚假舆论热点,营销宣传医疗美容等诱导群众就医;六是虚构病情、夸大病情严重程度等诱导患者接受不必要的诊疗服务。

示范区卫生健康委与市场监管局将充分发挥协同办公优势,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与沟通协作,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虚假宣传诱导就医行为,通过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监督检查、严格依法惩处等方式,让违法违规者无处遁形。对于发现的问题,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形成强大的法律震慑力。同时,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对发现的虚假宣传诱导就医行为及时举报,共同维护公平竞争的医疗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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